1、监控设备应有与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通信的接口。
问题:通信接口采用什么类型?能否采用 RS-232RS-485 或以太网口?采用什
么协议?
答: 标准只对功能提出要求,对于接口形式未规定,只要完成功能即可。2014
年已报批的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数据输出通信协议》对火灾自动
报警系统的数据出处协议进行了规定,详见附件。
2、监控设备在监控报警状态下应具有控制输出,控制输出的性能应符合制造
商的规定。
问题:是否可增加手动控制输出?
答:本条文中所规定的控制输出是指监控设备在监控报警状态下应自动发出的控
制输出,可增加设置手动输出功能。
3、监控设备应设专用的手动复位按钮(键),复位后,仍然存在的报警、故
障等状态信息应在 20 s 内重新建立。
问题:故障报警信息与 4.4.1 是否冲突?
答:不矛盾,监控设备复位后对仍然存在的故障信息应能重新建立。
问题:20s 指进入正常工作状态后 20S 内建立,还是按下复位键后 20S
答:按下复位键后 20s
4、当监控设备接收到能指示报警部位的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火灾报警信
号时,应能在 10 s 内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显示相应的火灾报警部位。
问题: 监控设备是否必须要有能接收能指示报警部位的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
火灾报警信号的功能。
答:本条文规定的功能是可选功能,如制造商声称具有此功能,应满足本条文要
求,并在检验报告中进行描述。
5、 当监控设备发生下述故障时,应能在 100 s 内发出与监控报警信号有明显
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显示出故障部位:
a) 监控设备与探测器之间的连接线断路、短路;
b) 接收到探测器发来的故障信号;
c) 发生影响监控功能的接地;
d) 监控设备主电源欠压(如具有备用电源)。
5问题:此条标准要求了 4 种故障情况,监控设备报故障时是否一定要明确区分开
故障类型?a)与 c)两种情况是否均可以报成通信故障
答:标准要求报出故障部位,没有要求报出故障类型。
问题:监控设备接收多传感器探测器发来的故障信号时,能否仅报出探测器故障,
不具体报出是探测器的哪个传感器回路故障?
答:监控设备显示故障部位时应显示故障探测器的地址。标准未要求显示传感器
的回路编号。
6、发生影响监控功能的接地:
问题:请问如何理解这句话,或者说,哪些接地是影响监控功能的?
答:监控设备连接大地时应能正常工作,即,监控设备的监控报警功能、故障报
警功能、自检功能、信息显示与查询功能、电源功能等功能应正常。监控
设备若不能正常工作,应报出故障部位。
7、监控设备主电源欠压(如具备备用电源)
问题:是否意味新版标准监控设备可以只有主电源而无备用电源?
答:是。
问题:若在 187V 正常工作,此时低于 187V 是否报欠压。
答:此条款要求监控设备的主电源电压无法保证监控设备正常工作时,应发出故
障报警信号,报警电压值由生产者根据产品设计确定。如电源电压低于 187V
可保证监控设备正常工作,可不报故障。
8、监控设备应能对本机及所配接的探测器进行功能检查(以下简称自检),
监控设备在执行自检期间,与其连接的外接设备不应动作。监控设备自检时间超
 1 min 或其不能自动停止自检功能时,监控设备的自检不应影响非自检部位的
报警功能。
问题: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如何对探测器进行功能检查,需要检查探测器哪些项目。
问题:监控器的自检需要对与本机所配接的探测器同时进行自检吗?后面又说在
监控器执行自检期间,与其连接的外接设备不应动作,前后好像不统一。
答:此条款规定的对探测器进行功能检查,是指监控设备自检时,应能检测连接
到监控设备的探测器的回路数,确保连接至监控设备的探测器能够正常工
作。
监控设备自检时,可同时对其连接的所有探测器进行自检,也可逐次对探测
器进行自检。监控设备自检期间,与其连接的外接设备不应动作且不应影
响监控设备的报警。如果监控设备自检时间超过 1 min 或其不能自动停止
自检功能,自检期间,监控设备应能接收非自检部位探测器发出的火灾报
警信号,并控制输出动作。
9、信息查询时,每手动查询一次,只能查询一条信息。
问题:如果一个屏幕可以显示多条信息,是否允许多条同时显示。我们的监控系
统是实时显示,且在查询故障或报警信息时,逐条按时间顺序分别列出,
故障或报警信息的时间、地点及类型。上述条文中的手动查询,一次只能
查询一条信息是什么意思?
答:可以多条同时显示,但监控报警信息和故障报警信息不能交叉显示。
对当前的监控报警和故障报警信息要逐条确认,每手动操作一次,显示器件
应只能更新一条查询信息,且只能对一条信息进行查询确认,不允许批量进
行查询确认,防止监控报警和故障报警信息漏确认。

 

创建时间:2024-06-28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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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部分标准问题汇总